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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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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4      字号:【    

本网讯  9月1日,党委中心组(扩大)在行政办公楼八楼三会议室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奇在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科技学院章程》等讲话和文件精神。校党委书记陈弘主持并讲话。

陈弘通报了2016年省委巡视组对18所高校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他指出,要杜绝这些问题的出现,首先要靠自律,关键是靠制度规范。他希望党委班子要合力共创“平安学校”和“廉洁学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确保学校健康科学发展。

陈弘指出,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能否执行得好,取决于大家的共识。他强调,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坚持和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要建立健全党委会前沟通协调机制,交心通气、坦诚相见;要加强班子成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陈弘还对大家讨论的招标投标、校务公开、职工维权、问责与绩效挂钩等部分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对下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了工作安排。

曾宝成、唐艳明、宋宏福、郑山明、李常健、吴小林、程智开、袁先友、陈仲庚、唐晓群等先后作中心发言。大家认为,这次学习重内容、重实效,通过集中学习收获大、感受深。普遍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确立了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地位,为规范高校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障。大家结合学校和各自分管的工作实际,从坚持集体领导与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好《实施细则》和《专项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加强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谈认识、体会,提建议、意见。

学校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教务处、科技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人及校级后备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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